作为TCO Certified第 10 代标准 3.2(可再生能源)的一部分,品牌所有者必须报告其在总装工厂使用和购买可再生能源的情况。报告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,我们鼓励您 现在就开始准备。

2025 年 8 月之前提交的报告必须涵盖 2024 日历年。由于在 12 月 4 日之前没有第 10 代证书有效,因此 15%的可再生能源要求不适用于 2024 年。但是,报告仍然是强制性的。

标准 3.2 规定,对于每个总装厂,报告必须证明

  • 总用电量(兆瓦时)
  • 整个工厂的可再生能源总电量比率(%); - 整个工厂的可再生能源总电量比率(%); - 整个工厂的可再生能源总电量比率(%)。
  • 品牌所有者生产认证产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比例
  • 工厂产品 (%)

可再生能源报告既可以针对整个工厂,也可以专门针对品牌所有者的生产运营。品牌在工厂能源消耗中所占的份额由其收入或生产量决定。

能源属性证书(EAC)的有效期为购买前三个月和购买后六个月。这意味着,2023 年 6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签发的 EAC 可用于报告 2024 年的消耗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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